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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七台河市人民医院招聘编外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公告返回公招列表 >>

2023-05-29

根据医院学科建设及岗位需求,结合年度招聘计划和第一批招聘考试录取情况,现将未录取招聘岗位予以重新公布。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信息发布方式

通过七台河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qthyy.org.cn/)发布招聘信息。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符合体检要求;

(四)年龄要求:医疗岗位一般要求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或中级职称40周岁及以下;高级职称45周岁及以下。药剂科、质控科及医保科招聘岗位仅限于35周岁及以下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六)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无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各岗位报名时间与信息发布时间及岗位招聘计划同步,直至岗位招满为止。(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七台河市人民医院4号楼人事科523室;联系电话:0464—8669122。

3、报名要求: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需提供报名表(登陆医院官网http://www.qthyy.org.cn/打印并填写)、身份证、所有学历层次的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等、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审查报名人员资格,确定进入考试程序人选,分批次不定时组织考试。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测试岗位综合能力及业务水平。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录取。

(四)体格检查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综合成绩高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高低等额递补。

(五)公示

按照面试成绩及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同时向社会公布招聘结果,公示期为5天。

(六)试用考核

公示期无异议的,予以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聘用

与医院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四、工资待遇

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者参照编内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不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者同本单位同类别人员;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工资标准参照硕士研究生工资标准。绩效工资按照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有关要求

(一)报考者只能依据其所学专业或相应执业资格报考一个相应岗位;

(二)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三)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应聘过程中,考生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者,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允许再次应聘,已经聘用的人员也将予以辞退;

(四)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选等均在七台河市人民医院网站发布,不再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另行通知,请大家及时登录网站查阅,逾期后果自负;

(五)在以往公开招聘中被医院录取后拒接医院通知、不告知医院擅自放弃应聘岗位或因不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等被辞退者,不允许报名;

(六)医院可根据岗位招聘实际情况,对招聘公告中的未招满岗位信息予以更新,直至岗位招满为止。

六、监督与咨询

监督电话: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0464-8250883。

咨询电话:市人民医院人事科0464-8669122

附件:

1、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计划明细表

2、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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