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医院人员队伍结构,全面实施 “人才强院”战略,根据医院建设发展需要,经医院党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硕士及以上学历50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完成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二)具体条件
1、2022年、2023年医学院校毕业生(其中儿科、新生儿科、放射线科、病理科、输血科可为2021年以后医学院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阶段学历为普通高中起点统招本科。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1988年1月1日(含)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1983年1月1日(含)及以后出生。
3、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4、岗位的具体条件见“2023年朝阳市中心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受刑事处罚的;
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招聘岗位
见“朝阳市中心医院2023年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在市人社局、市编委办、市卫健委全程参与指导下进行,招聘公告在市人社局、市卫健委、朝阳市中心医院网站发布。招聘的报名、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等工作由朝阳市中心医院负责,并在朝阳市中心医院网站发布。
(一)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2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00-4:30)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应聘者自行下载《2023年朝阳市中心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资格初审需提供的证件:
1、资格初审报名者到朝阳市中心医院人事科现场确认,初审时需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高中毕业证、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本科和研究生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及招聘专业岗位要求的有关原件及复印件。
2、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者要如实申报有关内容,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考核:考核以面试形式进行,面试随机抽取相关专业专家,由9-11人组成面试答辩考核组,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综合分析应变能力、专业技术水平、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考核结束后,成绩按内科系统、外科系统、医辅系统分别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在招聘计划数额内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者,采取面试加试的形式确定体检人选。如果出现空缺,医院将根据情况启动第二轮招聘。
(五)体检:体检设在朝阳市中心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存在疑义人员,由上级部门指定医疗机构复检。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报名者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实情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政审):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拟聘用人选在朝阳市中心医院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公示期无异议,或有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有反映的,医院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核实,依据事实予以缓聘或不予聘用。
六、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要求
(一)报名者自报名至招聘工作结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凡经朝阳市中心医院人事科以公告、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报名者体检及其它事项,未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一切后果自负。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相关培训班、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中心医院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0421-2807613
附件1、朝阳市中心医院2023年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2、朝阳市中心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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